(一) |
參加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年會,每次積分60分。 |
(二) |
參加國外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及台灣外科醫學會年會,每次積分30分。 |
(三) |
於國內外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發表論文演講(或海報),每次積分30分。 |
(四) |
於本會認可之國內外醫學雜誌發表有關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論文者,每次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積分30分,每次第二作者積分15分,每次第三作者積分5分。 |
(五) |
於本會承認國內醫學會年會與研討會,將授與相當之積分。
(1)本會主辦之研討會:20分
(2)全國性之學會年會:10分
(3)區域性之研討會:
地區性:每4小時 2.0分,超過第5小時後4.0分
全國性:每4小時 2.5分,超過第5小時後4.0分
若為國際研討會(須有國外講師)或本會及相關組織研討會(南區心臟血管暨循環協會、中華民國心臟學會、台灣血管外科學會、台灣外科醫學會、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台灣靜脈學會等)協辦者,分數再乘以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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