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爲鼓勵論文寫作及提升學術研討風氣每年將舉辦 |
1.Lillehei Award心臟外科醫師新秀論文獎 |
資格: |
加入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未滿六年之會員及準會員,投稿作品限未發表且必須為已完稿之論文,投稿者須為第一作者。 |
審核: |
I、 |
由學會學術委員會提名亞洲區在胸腔或心臟血管外科學術上有成就之學者參與評審工作。審核委員6-8人且評審工作應有迴避機構與人之考量。 |
II、 |
98年度起截稿日定於每年8月1日,論文應於當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投稿程序,且於論文接受時提交學會備查,論文尚未接受前不得再次領取新秀論文獎,第二次申請新秀獎者,請提供上次申請的論文接受函,或說明尚未刊出,供評審委員參考,同一篇文章不重覆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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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式: |
I、 |
每年於學會會員大會頒發一次,從中評審評選出1~3名作品,由得獎者接受獎牌一面及獎金NT:20,000元。 |
II、 |
由學會理事長頒發。 |
III、 |
於會員大會之學術研討會時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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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胸腔外科醫師新秀論文獎 |
資格: |
加入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未滿六年之會員及準會員,投稿作品未發表或已發表均可,投稿者須為第一作者。 |
審核: |
I、 |
由學會學術委員會提名審核委員6-8人且應迴避機構與人之考量 |
II、 |
委外送審,由亞洲區在胸腔外科學術上有成就之學者參與評審工作。 |
III、 |
98年度起截稿日定於每年8月1日,論文應為(前一年8月1日~當年7月31日)之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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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式: |
I、 |
每年於學會會員大會頒發一次,從中評審評選出1~3名作品,由得獎者接受獎牌一面及獎金NT:20,000元。 |
II、 |
由學會理事長頒發。 |
III、 |
於會員大會之學術研討會時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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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理事長論文獎 |
資格: |
加入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之會員及準會員,投稿作品限已發表,投稿者必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準會員限第一作者)。準會員為第一作者獲得理事長論文獎時,準會員須由本會會員指導,且該會員須擔任通訊作者,一篇論文僅供一人投稿。曾於國內外學會獲獎之論文不得參賽,被舉發證實者,取消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牌。若因投稿時間接近而尚未公布得獎者,以至於有重複得獎時,由秘書處通知得獎人僅得選擇一個學會受獎。 |
審核: |
I、 |
由學會學術委員會提名亞洲區在胸腔或心臟血管外科學術上有成就之學者參與評審工作。審核委員6-8人且評審工作應有迴避機構與人之考量。 |
II、 |
98年度起截稿日定於每年8月1日,論文發表日期應為前一年8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之作品,且限於國內完成之論文。發表日期為PUBLISH DATE ,非ACCEPT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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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式: |
I、 |
每年於學會會員大會頒發一次,從中評審評選出1~3名作品,由得獎者接受獎牌一面及獎金NT:20,000元。除準會員得獎者可獲得獎牌及獎金20,000元外,得給予通訊作者獎牌及獎金20,000元,通訊作者超過一人時獎金均分。 |
II、 |
由學會理事長頒發。 |
III、 |
於會員大會之學術研討會時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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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肺臟移植優秀學術論文獎 |
資格: |
加入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之會員及準會員,投稿者須需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一篇論文僅供一人投稿。 |
審核: |
I、 |
由學會學術委員會與肺臟移植基金會聘請五人審查且應迴避機構與人之考量 |
II、 |
委外送審,由亞洲區在肺臟移植學術上有成就之學者參與評審工作。 |
III、 |
97年度起截稿日定於每年8月1日,論文應為(前一年8月1日~當年7月31日)之作品,且限於國內完成之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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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式: |
I、 |
每年於學會會員大會頒發一次,從中評審評選出1名作品,由得獎者接受獎牌一面及獎金NT:20,000元。 |
II、 |
由肺臟移植基金會董事長頒發。 |
III、 |
於會員大會之學術研討會時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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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獎辦法若有疑義或未臻完善之處,由由學會學術委員會提請理監事會議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