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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室中膈缺損關閉器

 各位會員您好:

以下是衛福部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二條條文附表(黃色標示處):

項目名稱

十六、心室中膈缺損關閉器

醫療機構條件

一、應有專任之操作醫師。

二、應有專任之外科專科醫師,並可提供必要時之待命救援,且該醫師應具下列各目之資格:

執行先天性心臟疾病手術二十例以上臨床經驗,經服務醫院審查通過,發給證明文件。

三、應有專任之醫事放射師。

四、應有開心手術設備(體外心臟肺臟循環機、血液血球回收機)及心臟專科加護病房。

五、應有主動脈輔助幫浦(Intra- aorticballoon pumping ,IABP )和葉克膜體外維生系統(extracoporeal  membrane oxygenator, ECMO)等設備。

操作人員資格

一、具專科醫師資格五年以上。

二、具心導管二百例以上或心房中膈缺損關閉術二十例以上臨床經驗,以及參與心室中膈缺損經由心導管關閉術擔任第一助手十例以上,經服務醫院審查通過,發給證明文件。

三、持有該關閉器功能講習證明。

適應症

依中央主管機關核發醫療器材許可證核定之適應症範圍。

相關事項

醫療機構條件(四)及(五)之設備,必須可適用於兒童及成人。


  發佈日期: 2015/12/11
  作  者: 數位華佗
  人  氣: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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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修正總說明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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